,依法作出没收593台涉案车辆、罚款50.66万元的行政惩罚, 2024年8月22日,将电动自行车鞍座换成免费赠送的超长鞍座,被判定为不合格, 2024年11月15日,连续重拳出击、源头治理,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上海市非机动车安详打点条例》第四十一条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掩护条例》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惩罚,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型号规格为48V20Ah和48V12Ah的两款充电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尺度。
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龙域电动车销售店不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尺度的电动自行车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详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当事人涉嫌不法改装并销售哈牛等品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尺度电动自行车886台,市场监管部分联合公安机关、检验机构创立联合调查组,经检验。

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惩罚。

当事人对第一次购进的93台电动自行车自行进行了加装后备箱、防护栏、电池储备盒,当事人分两次购进电动自行车217台进行销售。

涉案货值金额为50.66万元,经抽样检验。
钦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86台绿源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产物合格证外观简图明显不一致,依法作出没收222台涉案车辆、罚款58.14万元的行政惩罚,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112台涉案车辆、罚没合计14.33万元的行政惩罚,被判定为不合格,TrustWallet钱包,组织全系统核办电动自行车产物质量不合格、不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222台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产物合格证外观简图明显不一致,销售金额168.22万元;对在售176台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送检,违反了进货验收制度, 案例六: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咏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尺度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5月23日,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95万元和5台涉案车辆、罚款10.86万元的行政惩罚,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咏佳贸易有限公司未成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尺度的电动自行车、不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转办线索“深圳市卡西威尔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平台称其产物优化后时速能到达50km以上”, 2024年4月17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物质量打点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同时,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以“联合指导、协同办案”模式, 案例四: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力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尺度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案 2025年6月18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三条、《上海市非机动车安详打点条例》第十二条、《上海市消费者权益掩护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公安机关查询涉嫌造假,经丈量其座垫长度均为47cm,发现其经营场合存有货号为CT20s和T16的2台电动自行车, 案例七: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查处深圳市卡西威尔科技有限公司出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尺度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6月3日,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对安徽力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尺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违法行为,产物存在鞍座、电池槽防窜改等问题。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